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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N EN 13126-3, DIN 18267 和 RAL-GZ 607/9

DIN EN 13126-3, DIN 18267 和 RAL-GZ 607/9

DIN EN 13126-3 窗把手标准

欧洲标准 DIN EN 13126 由 19 部分组成,主要涉及落地窗及窗用配件。第 3 部分经完全修订(2012 年 2 月版),采用 9 位分类代码对把手要求与检测程序作出规定,尤其是平开内倒式、内倒式和平开式配件。

综合多种欧洲质量标准,分类代码的首位规定了两项把手适用类别。优等2 级反映出经 RAL 认证的现有窗把手久经考验的产品性能。第七位定义了可锁窗把手的三种防盗等级。其构造符合欧洲防盗性标准 DIN EN 1627 的要求。

欧洲标准 DIN EN 13126 并未对窗把手尺寸提出任何要求。DIN 18267 标准 中对该类要求作出规定(例如方轴 7 mm,螺丝固定距离 43 mm)。

修订版 DIN EN 13126-3 标准亦为修订版 RAL-GZ 607/9 质量标准(2012年 9 月版)的基础。作为最低要求,窗把手必须达到 2 级适用类别与 2 或3 级防盗类别。此外,RAL-GZ 607/9 标准采用下列分类:

 

  • RAL
    窗把手采用符合 RAL 标准的卡止机械装置,可达至少 10,000 次内倒平开循环,耐腐蚀性最低可经 48 小时盐雾测试。

符合 DIN EN 13126-3 标准的 RAL 最低要求:

适用类别 2
耐用性 3/180
质量
防火性 0
使用安全性 1
耐腐蚀性 2
防盗性 0/0
应用 C1
测试规格

SecuForte®

适用类别 2
耐用性 3/180
质量
防火性 0
使用安全性 1
耐腐蚀性 3
防盗性 1/1
应用 3/C1
测试规格

 

  • RAL100
    钥匙上锁型和非钥匙上锁型窗把手采用符合 RAL 标准的卡止机械装置,可达至少 10,000 次内倒平开循环,耐腐蚀性最低可经 48 小时盐雾测试,可承受 100 Nm 的暴力扭转和拉动,非钥匙上锁机械装置或具备至少 100 种可行上锁方式的钥匙上锁机械装置。

基于 DIN EN 13126-3 标准的 RAL100 最低要求

适用类别 2 2
耐用性 3/180 3/180
质量
防火性 0 0
使用安全性 1 1
耐腐蚀性 2 2
防盗性 2/1 * 2/3 **
应用 C1 C1
测试规格

* 非钥匙上锁机械装置
** 钥匙上锁机械装置

 

  • RAL200
    钥匙上锁型和非钥匙上锁型窗把手采用符合 RAL 标准的卡止机械装置,可达至少 10,000 次内倒平开循环,耐腐蚀性最低可经 48 小时盐雾测试,可承受 200 Nm 的暴力扭转和拉动,非钥匙上锁机械装置或具备至少 100 种可行上锁方式的钥匙上锁机械装置。

基于 DIN EN 13126-3 标准的 RAL200 最低要求:

适用类别 2 2
耐用性 3/180 3/180
质量
防火性 0 0
使用安全性 1 1
耐腐蚀性 2 2
防盗性 3/1 * 3/3 **
应用 C1 C1
测试规格

* 非钥匙上锁机械装置
** 钥匙上锁机械装置

 

取得 RAL 质量标志认证需满足基于 DIN EN 13126-3 标准的最低规定要求,由经认证的测试机构长期进行内部及外部监督。这一点确保稳定的高质量水平。 下文将阐明 DIN EN 13126-3 标准中的分类代码。

 

经 RAL 认证的 HOPPE 好博窗把手

采用 U10, U26 和 U34 款装饰盖和 Secustik® US10, US945, US952 和US956 款装饰盖作为底座的 HOPPE 好博窗把手经 DIN EN 13126-3 标准测试,符合 DIN 18267 的尺寸要求且满足 RAL-GZ 607/9 的质量及测试规范。

 

经 RAL100 认证的 HOPPE 好博窗把手

Secu100® 与 Secu100® + Secustik® 可锁窗把手符合 DIN 18267 的尺寸要求,适用于达到 DIN EN 1627 RC1 至 RC6 级别的防盗窗。

 

经 RAL200 认证的 HOPPE 好博窗把手

采用 U52Z, U945Z 和 U11Z 款装饰盖作为底座的 Secu200® 可锁窗把手符合 DIN 18267 的尺寸要求,适用于达到 DIN EN 1627 RC1 至 RC6 的防盗窗,满足 RAL-GZ 607/9 的质量及测试规范。

使用类别 2, DIN EN 13126-3
RAL-GZ 607/9